律师分析:
1.如果员工遭受工伤事故,且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积极寻求与员工达成一致,那么如果员工已经就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还能再次要求工伤赔偿吗?笔者认为,虽然已经签订和解协议,但是员工当时无法预期的利益没有得到赔偿的,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