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后,该种合同中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一般是需要按照约定情况赔偿。那么,合同订立后交付的产品不合格怎么办?
网友询问:
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该怎么办?
一、合同订立后交付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的产品,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卖方交付的货物与样品不一致的处理方式: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违约责任无法确认的,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请求卖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讲究证据,特别是采用了优势证据规则。这个证据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有利结果偏向于证据强的一方。争议发生进入到起诉阶段,就要靠证据来达到目的。
沈秋果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