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本市号牌的国三柴油货车、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等三类车辆,继续执行2017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7〕179号)规定的过渡期政策,并将过渡期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在过渡期内,经有关部门确认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本市国三柴油货车继续执行现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第二条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除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外,其他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后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