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