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2024年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
一、增值税起征点优惠自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收入主要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建造或收购的房地产;
2、小规模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小规模纳税人租赁(经营租赁)其收购的不动产;
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4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芹姿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型稿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