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东莞公积金缴存职员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需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首次办理提取手续时候需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还款对账清单、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提取转账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