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如何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险办理流程: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材料包括以下几种:a、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是允许该企业成立的批文;b、该单位的《工资基金手册》;c、出示《XX市劳务工指标登记本》;d、所要申保的单位或者企业机构代码本。4、曾经办理过缴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或者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变化,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到协调处填写相应的报变更表。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可领到《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并在每月1-5日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到街道或镇乡就业与社会服务中心签字,当月月底前失业保险金就发放到个人的农业银行卡账上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1)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劳动合同(原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求职登记和培训登记;农业银行主卡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部队退役军人证明。办理地点在县就业局失业保险科。(2)被征地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征地农转非参保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求职登记和培训登记;农业银行主卡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办理地点在街道或镇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金标准及期限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地市县级标准不同,具体标准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保局网站查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3-24个月。
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
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如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
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怎样申请劳动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