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市***有限公司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特此证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年 月 日工伤保险的特性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 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怎么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有限公司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特此证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年 月 日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给朋友写工伤保险证明怎么写
公司:XXXXXX公司受伤害职工: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用人单位申请人地址:XXXX市XXX路XX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填 写 说 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6、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企业集体工伤保险证明怎么写
当公司员工受伤时,如果公司已为该员工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在保险理赔时,需要给保险公司出证明说明情况。在出具证明时,一般有两种情况:1、工伤:发生意外受伤,一般由工作单位出具受伤证明,写明时间、地点、受伤经过。2、交通事故: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要由伤者的工作单位出具你的误工证明,具体就是注明该员工XXX因交通事故受伤XX天未能上班,扣发其误工期间的工资,有可能还需要附上收入证明。证明今受到XXX公司支付给本人的工伤赔偿款:XXXXX元(大写)。特此证明。收款人:日期:
怎么写工伤保险的死亡证明
工伤保险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原因,致使申请人死亡。申请人受伤后,用人单位及时送申请人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已无力救治。现已确认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附:有关证据材料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工伤保险怎么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本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