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产权易主原租赁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承租人有优先权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承租人没有优先权,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欲将房屋出卖于第三人时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优先购买的权利;在土地租赁合同中,法律并无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强制性规定。
二、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效力吗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三、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
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继承人无权收回房屋。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