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决策都有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在公司里面对于违反公司章程的管理者应该实行罢免,即使是董事长,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怎样罢免董事长?以下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怎样罢免董事长
1、股东提案权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交股东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会决议形式
我国《公司法》将股东会罢免董事决议规定为普通决议
3、股东会决议表决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它是指每一个股份有与应该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权,可以将选举权集中于一人使用。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罢免董事长程序的问题,鉴于股东会具有免除董事职务的权力,因此,只要先由持有百分之三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发起提案,通过股东会议表决,形成免除其董事职务的决议,一旦董事长丧失了董事的职务,自然也就不能再担任董事长。
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产生自股东大会,董事长产生自董事会,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三、董事长的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和对自己的职责负责,不要有机会让股东罢免,做的事情要符合公司章程还有为公司谋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