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效力有:
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质权费用和违约金;
2、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