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民事责任中过错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实施过错行为损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就会构成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过错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在大部分情况下,行为人都是因为对他人的民事权益实施的加害行为而承担侵权责任,如损毁他人财物。
2、行为人的行为发生过错。在过错责任原则中,是否产生过错是确定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也是法院审判、调解侵权案件的主要考虑因素。过错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过错程度决定责任范围。
3、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这里的损害也是一个广泛概念,不仅包括财产损害,还包括非财产损害,如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4、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如何判断因果关系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案情较为简单,一因一果的侵权事项,可以直接根据事实来进行判定;对于虽然有其他条件介入,但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延续或外来事件打断的,也可以认定存在因果关系;对多因一果等其他复杂情形,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来决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实施的过错的行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就会形成过错责任,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