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动产质押合同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_x000D_
1、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_x000D_
2、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动产。_x000D_
3、合同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_x000D_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_x000D_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