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最基本的员工产假的时间为98天,但是按照各个地区的规定会有不同的变化,除此之外剖腹也会影响到最终的假期,那么大家知道浙江产假规定剖腹时间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晖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浙江产假规定剖腹
统一128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浙江产假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就是本次晖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一般情况下在浙江地区是统一128天的时间的,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有难产等情况的还会增加15天的时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晖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