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经济补偿的三倍标准,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的,可以协商更改或者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劳动合同法》中对竞业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付的经济补偿的三倍。但是这种对竞业合同上限的规定,也不失为司法实务中确定竞业合同违约金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计算标准。在实际中,面对用人单位要求给付竞业合同违约金时,仲裁庭和法庭应该参考这个竞业合同违约金数额上限,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额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二、竞业合同违约金要参考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法律对竞业合同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都没有明确规定数额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一般标准是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一般在工资的30-50%之间。竞业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竞业禁止协议,是禁止劳动者在职期间到其他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兼职,或者禁止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的合同。
三、哪些劳动者需要签订竞业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签订竞业合同的劳动者限于以下三种人员:
(一)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高级技术人员
很容易知道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
(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协议在签订时,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认定的,如果合同双方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协商后才可以签订,涉及到强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