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以下证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