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确确定建筑工程诉讼主体如下:个体建筑队涉诉,以个体建筑队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内部部门涉诉,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分支机构涉诉,以分支机构为诉讼主体,酌情追加建设单位为共同诉讼人;以他人名义进行建筑承包涉诉,以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联合承包涉诉,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_x000D_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_x000D_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律分析:
正确确定建筑工程诉讼主体如下:个体建筑队涉诉,以个体建筑队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内部部门涉诉,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分支机构涉诉,以分支机构为诉讼主体,酌情追加建设单位为共同诉讼人;以他人名义进行建筑承包涉诉,以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联合承包涉诉,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_x000D_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_x000D_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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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正确确定建筑工程诉讼主体如下:个体建筑队涉诉,以个体建筑队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内部部门涉诉,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分支机构涉诉,以分支机构为诉讼主体,酌情追加建设单位为共同诉讼人;以他人名义进行建筑承包涉...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诉讼主体的确定:个体建筑队涉诉,以个体建筑队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内部部门涉诉,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分支机构涉诉,以分支机构为诉讼主体,酌情追加建设单位为共同诉讼人;以他人名义进行建筑承包涉诉,以...查看全文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工区、项目经理部、建筑队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包括建设单位、分支机构、借用人、共同承包人、总承包人、个体建筑队、挂靠经营者、转包人、被转包人和临时机构等。具体诉讼主体的确定应根据法人资格、财产独立性、合作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查看全文
1、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查看全文
(一)项目法人正常营业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二)项目法人终止情况下工程欠款诉讼被告的确定一、材料款诉讼时效是多少年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查看全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身份确定原则。根据不同情况,法院可将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列为案件当事人或第三人。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可不将发包人列为当事人,转包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需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挂...查看全文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领...查看全文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是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引起纠纷,受害人为原告,而确认对方当事人时应区分涉案工程是否已交付。在工程交付前,以承包人为被告;在工程支付后,以发包人...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工程欠款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承包人为被告;质量纠纷,发包人为原告,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为共同被告...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是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引起纠纷,受害人为原告,而确认对方当事人时应区分涉案工程是否已交付。在工程交付前,以承包人为被告;在工程支付后,以...查看全文
确定房产工程纠纷诉讼主体的方式是:1、建设单位内部的职能部门签订建筑承包合同的,是该建设单位;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建筑承包合同的,是该分支机构;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查看全文
房产工程纠纷确定诉讼主体的方法:若发生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则诉讼主体包括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若提起诉讼是因转包或违法分包,诉讼主体则为实际施工人、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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