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多发了工资,劳动者不退回去是违法的。该项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劳动者应当及时退还给公司;否则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回多发的工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_x000D_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_x000D_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_x000D_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_x000D_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_x000D_
第九百八十六条_x000D_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_x000D_
第九百八十七条_x000D_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