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离扣1000可以劳动仲裁吗
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处罚为:
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
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参见法条: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除了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需向你支付拖欠的工资之外,还可以要求其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给你造成损害的话还可以根据损害程度要求支付赔偿金。
如果遭遇非法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