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清税证明怎样办理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相关依据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10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的通知》(税总发〔2016〕13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