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进行,个体经营户们就经常会用到清水办理,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办理的程序以及需要的材料。
个体经营清税证明怎么办理
清税证明的开具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所需材料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纳税人还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相关依据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10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的通知》(税总发〔2016〕133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设立的纳税人以及未在税务机关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清税证明》的,向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申请开具《清税证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