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康程均简直)近日,丹江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与监所检察部门密切配合,一举挖出一起雇凶伤人害案件的主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找人抵罪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在武当山特区蓝梦酒吧唱歌时,遇到和自己有矛盾的李林,即指使王某、王某某回家拿刀砍李林。随后,王某、王某某持大砍刀、弹簧刀将正在蓝梦酒吧唱歌的李某身上多处砍伤,致胃、肠、心包破裂。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08年1月3日被抓获后羁押在丹江口市看守所。今年3月,丹江口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干警在对王某某进行谈话教育时,王称自己与被伤害的对象素不相识,参与砍人是受熊某某的指使。熊让王某某承担责任,并称会通过关系很快将王放出来。这一情况引起了检察长余书金的高度重视,指派侦查监督科对该案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审查案件材料后,又提审了另一涉嫌此案的犯罪人员王某,王某也证实了熊某某指使其砍人的犯罪情节。经认真审查,分析证据,查清了基本事实。虽然熊某某落网后对其犯罪事实拒不供认,百般抵赖,但卷中材料足以证实熊某某雇凶伤人,并致人重伤的犯罪事实。
丹江口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建议启动监督调查机制,提请检察长决定依法对公安机关实施立案监督。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并收集了证实熊某某犯罪行为的大量证据。5月13日,熊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一、冒用他人身份证会被判多久
一般会判1-6个月的拘役或者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管制。根据法律规定,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案例】2011年,李某因劳动合同到期,从新加坡返回国内,但尚有工资未能结清,欲至新加坡索要工资,后发现其身份证无法办理至新加坡签证。2013年某日,李某得知肖某某户口空挂,且长期失联,遂起冒用念头,欲冒用肖某某身份办理签证。2013年8月28日,李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肖某某身份证件及户口本。之后,使用该身份证办理护照往返新加坡1次。2014年7月至2019年7月间,李某使用骗领的“肖某某”身份证乘坐铁路交通工具31次、网吧上网登记23次、旅馆住宿登记63次、接受民警盘查2次。2019年7月,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李某与“肖某某”系重复户口,于2019年7月8日通知李某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并办理注销重复户口手续,李某接受询问时主动交代其多次使用“肖某某”身份证的事实。【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多次使用骗领的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告人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及监管条件,对其可适用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决李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