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以不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实,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雇用员工时就产生劳动关系,就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办理。
二、试用期应该有多长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普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签订的却是一两年的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立法的规定。
试用期签订的不是试用期合同,因为试用期的相关约定是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的,所以试用期是必须要签合同的。而对于试用期来讲,并不是任何劳动合同中都会进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不约定试用期,同时在某些特殊的工作性质上是规定不约定试用期的。如果您的单位在试用期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站为您推荐专业的劳动方面的律师,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