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于2023年有所调整。根据新政策,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上调至90万元,其中首套房最高可贷比例为80%,二套房最高可贷比例为70%。此外,还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大大降低了还款压力。对于公积金租房方面,符合条件的职工也可以申请公积金租房了解,其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此项政策旨在方便职工租房,并提升租房场景的质量。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在本市缴纳公积金的连续缴纳时间、月缴存额度等。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房屋购买合同、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