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所有权是否就是物权
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有权不能代表所有物权,物权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什么是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一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
使用: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
收益: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处分: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是所有权中具有根本性的一项权能。也是区别与其他物权的标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没有处分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以所有权只是物权的一种,并不包括所有的物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