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方面有下列特殊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以及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_x000D_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