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合并计税。首先应予明确的是,兑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补发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与上述基础性工资部分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工资和奖金的个税
月奖金与月工资合并计算月收入,按月收入计税。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12000-1100-5000=59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2)如按照适用3500元的旧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12000-1100-3500=74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工资的个税怎么计算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发工资的个税怎么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
非全日制工资的个税怎么计算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发工资的个税怎么计算方法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