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出红线建设如何处罚
超出红线进行建设的,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行为,城乡规划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筑,已经建筑的责令拆除,并处相应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需要明确地填写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用地性质、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等;
2、总平面图;
3、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
4、申报单位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绿色建筑评价相关资料;
6、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7、人防工程审批文件;
8、房地产权证或土地权属文件及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档案登记表及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0、安防审查意见;
11、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文件。
超出红线进行建设的,是属于违法建筑的行为,城乡规划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筑,已经建筑的责令拆除,并处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