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移逃避债务的认定是: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4.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一、被强制执行会被拘留吗
不一定。法院在强制执行中,能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进行司法拘留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4、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法院执行判决时被告拒不执行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法院执行判决时被告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的处罚;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谓情节严重指以下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