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有哪几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用工起止时间。可以按照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中无用工截止时间。
此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劳资关系的终止为项目的结束日期。
二、劳动合同期限对员工及公司的影响
1、劳动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长短。
试用期内员工的薪资待遇相比于正式员工要低一些,并且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也会简单一些。所以试用期越长,用人单位是更有利的,而试用期的长短是由劳动合同期限所决定。
2、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和续签取决于员工,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中的约定终止,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这并不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想解除就解除,想续签就续签,相反,决定权在员工手中。
3、满足一定条件员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单位在解除、裁员等方面会更加限制,对员工是更加有利的。
4、员工签订合同期限的选择依据
从员工角度来看期限较短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较短,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进程也会快一些。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