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十六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按照经审定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和保护目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