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并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若没有履行,对方可以拒绝其履行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如何规定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想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当事人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而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此外,对方的对待给付要求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也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才能主张。法律其他规定。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适用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权利人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人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