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投诉热线:
1、东城区教育委员会,010-89945745;
2、西城区教育委员会,010-66204579。
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有: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制定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制定与修改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财务计划、基本建设计划,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直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文件,组织编审教科书和教学指导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工作;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规划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培训和提高工作,掌握高等学校一部分人事管理工作;组织高等学校的招生、毕业生调配工作;组织教学仪器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留学生的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和推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其机构:设办公厅和若干司局、处及若干直属单位。国家教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之间属于业务指导关系。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