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外贸出口增长10%,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9%,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和环境改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