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需要以下条件,该债务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该债务必须具有可转移性,必须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债权人允许债务转移但是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
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
2、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担保关系会在到期后自动取消。
一、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况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有以下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总之,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况有保证期间,不管是一般担保人还是连带担保人,若是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那么担保人都有可能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义务。
三、变更主合同内容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内容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减轻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增加,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增加债务的,担保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变更前的部分仍承担担保责任;
3、履行期限变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限,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期限为原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原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按照原合同履行期限计算,不受变更后合同履行期限的影响。
四、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有哪一些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不需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