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有时无法将收到的专用发票全部用于抵扣增值税税款。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及时将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记入会计账册,并将其作为费用记入当期成本中,以便后续的税务申报工作。具体来说,企业在做账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根据收到的专用发票,确定其中不能抵扣的部分;2. 在会计账册上开立一张“专用发票未抵扣记账凭证”,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该凭证记入当期的会计账册中;3. 将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作为费用记入当期成本,同时将增值税税额予以扣除;4. 在后续的税务申报工作中,根据税务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已经记入成本的专用发票视为行政费用和销售费用,从而实现税务和财务的统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