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没有。生育津贴领取的流程为: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