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要看你的实际业务是对公业务还是对个人的业务。比如你的业务是对公司的业务,可能对方因为公司账户没有钱,委托个人垫付款项,这种情况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比如我们很多企业到酒店发生的住宿、餐饮费用,一般都是个人付款,但是可能是员工出差或者招待应酬费用,开票就会开具公司名称,这些肯定是合法的。
2.如果根本没有与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实际业务是与个人之间发生并由个人支付款项,这种情况如果对方要求开具公司名称的发票,这种情况肯定是违法税法规定的。
3.个人建议如果是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大额款项收入,属于对公业务的,应该由公司公账支付款项,避免未来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机关检查产生不必要的疑问。因为这种情况实际操作很简单,只需个人把钱先转给付款方,然后由付款方支付给收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