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的要根据双方约定小时工资标准以及工作时长来计算,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每日工作时间平均超过四小时的部分,属于加班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_x000D_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_x000D_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_x000D_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