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要负责,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由月嫂提供家政服务,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损失的,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雇主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绍,聘请到家做月嫂。如果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由月嫂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