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指直接受国务院领导、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机构。根据其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国务院直属机构分为正部级、副部级和司局级三个级别。具体来说,正部级机构是指由中央领导机关主管的、具有全国性、综合性职能的行政机构,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副部级机构是指由中央领导机关主管的、具有一定规模和重要职能的行政机构,如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司局级机构是指由中央领导机关主管的、具有专业性或地方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如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等。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类似方式进行分类。同时也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以便更好地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