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果树结出的果实,牲畜生出的幼犊等。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抵押物分离的孳息由抵押人收取。债务履行期届满,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债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由于法定孳息过去一直由抵押人收取,所以在改为由抵押权人收取时,抵押权人应当将改为抵押权人收取的事实通知应当缴纳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人没有通知应当缴纳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法定孳息。也就是说,缴纳法定孳息的义务人仍继续将法定孳息交给抵押人的有效,不得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
债权人收取的孳息,按以下顺序清偿:
1.收取孳息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一、欠钱不换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发现债务人有执行判决的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者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债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抵押物实现后,抵押权人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抵押财产的自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债务人清偿法定孳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