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1、本市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由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统一收取;本市注册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按企业注册地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2、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缴款通知;3、企业持缴款通知到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4、企业签署关于保证金管理和使用的书面承诺书5、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保证金收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见表7);6、企业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邯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怎样收取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怎样收取的(一)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建立施工队伍管理站(后简称市施管站)和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简称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安排专人或部门负责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市施管站建立保证金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市施管站和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的联动。(二)初始收取金额的核定依据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建筑[2009]257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金额为100万,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缴纳金额为30万,获2008年度天津市优秀诚信施工企业称号的企业2009年度可免交保证金。(三)收取程序1、本市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由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统一收取;本市注册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按企业注册地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2、保证金账户所属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缴款通知;3、企业持缴款通知到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4、企业签署关于保证金管理和使用的书面承诺书(见表6);5、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保证金收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见表7);6、企业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
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下面是某地区关于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的规定。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退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工程竣工最后三个月);5、缴纳保证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6、退款前一个月“结清务工人员工资通告”的照片(通告应张贴在工程地醒目位置公示一个月以上,并注明绥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7、工程期间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每月用工登记台帐;8、建筑企业要求退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的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0日后,建筑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如下:1、建筑工程主体完工后,经审核确认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退还建筑施工企业60%的工资保证金;2、设工程全部完工后,经审核确认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退还建筑施工企业剩余40%的工资保证金;3、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办理决算后,经确认无拖欠行为,全部退还建设单位所缴纳的工资保证金;4、资料:书面申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的)经办人身份证原已交保证金的票据或存折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工程决算单;5、行电脑打印的往来账目清单:自开工到竣工的往来账目清单。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按规定存入。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价款时,按第十条规定比例单独开列合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票,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企业账户,所转入资金列入已支付工程款。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