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需要收集能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会根据情况进行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同时才会对受损失的一方进行公正判决,若证据材料不足,是不能进行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