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无法到现场怎么办
申请人未到庭,一般按撤回申请处理,可以重新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被申请人未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实务中,仲裁厅一般会等半小时,半小时没到的会开庭,缺席仲裁。不会再调解。
二、劳动仲裁开庭是先通知谁
一般先通知双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在开庭前五日内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视为缺席。可以缺席裁决。期间需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鉴定。也可以质疑对方证据的真实性。整个过程都会进行记录,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