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侵权一样,是一种法定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具体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1、构成要件:
(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2、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
①给付系基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
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③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
④基于不法原因而给付。
(2)其他情形排出:
①强迫利益。
②反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