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协议怎样算生效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自拆迁补偿协议成立时生效,而拆迁补偿协议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其实,还是那句话,拆迁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一般拆迁人来签的时候最好就是找对房屋权益人来签,不能让其他人来签的。要是找其他来签的话,会毁掉那份合同的。
按规定,下面几种情况中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无效的: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也要认定为无效。
所以,要是邻居、亲戚或是村委等人代签的,只要不是代理的范围,那么签好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换句话说,就是没用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自拆迁补偿协议成立时生效,而拆迁补偿协议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