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不给加班费用,想要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报酬,只能动用法律的武器,可以先进行投诉试试,不过一般这个方法没有用,那么只能直接进行劳动仲裁,很多员工都觉得太麻烦了,而且一旦走了这道程序,公司必然呆不下去了,不过对于这种只让工作不给钱的单位,劳动者也应该好好思考是否有留下的必要。
法定节假日不给三倍工资,其实这种事情在当今社会上的企业非常常见,基本上可以说很多家都有可能不给加班得工资,可能大型企业,国企,央企,外企还好一些,主要是一些不规范的私人企业,员工人数也不多,老板想怎样都行,最重要的是员工们为了保住工作敢怒不敢言,最后基本都是不了了之,忍气吞声,但实际上在我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摆在那里,希望员工应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既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肯定要申请劳动仲裁,去告所在单位才能进行。
在这之前我们要看好法律的明文规定,有了法律条文,才能够申请成功。
我国的《劳动法》中第44条规定,有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支付给劳动者多出应该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
1.管理者让劳动者加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报酬不能低于工资的150%。
2.周末两天本应该休息,但是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节假日让劳动者来公司加班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报酬不低于300%。
《劳动合同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要限期让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薪资或者经济补偿等等,工资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必须支付少给的部分,到期不给钱的,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没有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报酬的
2.给予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管理者安排劳动者加班确不给予加班薪资的
4.开除解雇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报酬的。
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月发放,下月发放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以及不给加班补助的,劳动者都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因为用人单位不及时发放工资的,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人员让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如果还是无法让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此时如果单位依旧欠钱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拿到属于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想要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报酬,只能动用法律的武器,可以先进行投诉试试,不过一般这个方法没有用,那么只能直接进行劳动仲裁,很多员工都觉得太麻烦了,而且一旦走了这道程序,公司必然呆不下去了,不过对于这种只让工作不给钱的单位,劳动者也应该好好思考是否有留下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