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和惩罚违约方和赔偿无过错一方损失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按照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和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高造成的损失,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