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到外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停车场开具发票违法吗
违法,可以拒绝交费。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二、个体户发票一个月的限额是多少
个体户发票一个月限额是12000元。
个体户开发票时,首先需要去银行开户并且带齐所有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可以先打银行电话问清楚。资料准备齐全到银行就可办理,办理过程几分钟即可,一般手续费按户数收,每户300元,之后办理完税务登记即可正常开具发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主要是出于国家在税收和工商管理上的强制性要求。公司在外地经营业务,达到了一定的条件,如果不设立分公司,就会构成无照经营。我国对公司在工商、税务上是属地管辖,但是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可能仅仅局限在公司登记的住所地。例如,公司可能到外地去商洽、签订合同,到外地去送货,到外地去催款等,这些都是经营活动。但是,并不能要求公司在商洽、签订合同的地方事先设立分公司,也不能要求公司在其送货路过的各县、区设立分公司。因为这些活动不会使企业的经营逃避工商、税务机关监督管理。如果公司在其登记的住所地以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设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为平台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